声明人:曹守信
在派出所、看守所高压下签的名,按的手印等也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