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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谢秀珍 我九八年得法。二零零六年九月,派出所恶警到我家里,拿出一张纸条要我签名,我不签,它走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强行盖印,我没有抵制。声明:我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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