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香
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太重,法理不明,被邪党控制的情况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通过与同修学法交流,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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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1/149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