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平分
九九年七二零后,上访后给派出所按了“不炼功”的手印,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事,那主要是怕心,配合了邪恶。现在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以后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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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1/149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