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梅
曾经写过、读过、放过邪党的“×××倡议书”、文件等,并默认别人在所谓宣传布上签过名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1/149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