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永范
我在劳教所写了“保证”和“决心书”,我非常难过,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特此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1/149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