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纪平、申玉美
我是一名大法学员,在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,对大法不敬的言行等,现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1/149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