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敬之
我是大陆大法弟子,05年在单位领导的逼迫下,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写了违心的“认识”,现郑重声明:以前写的一切违反大法的东西作废。清除党文化的影响,做好三件事,抓紧时间,救度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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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