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大梅
二零零二年十月在本市邪恶洗脑班及二零零五年三月在省劳教所,写下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决裂书、揭批书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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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