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贺民
本人在恶党胁迫下,曾写过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有过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。在此严正声明,我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和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