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振中
今年76岁94年夏天得法。在99年7月20日迫害下,违心“不炼了”,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