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建
我在2004年11月因害怕心理把大法的书给烧了,这是犯罪,我也很后悔,声明作废。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,以后我要敬师敬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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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