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敬荣
99年7.20以后,我烧了大法书。声明:我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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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2/1494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