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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淑纯

  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取缔法轮功,我去北京上访,被当地公安人员抓回,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月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并交押金三千元才被放回。回单位后,邪恶又以不写保证书不让子女工作为由,逼得我又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悟性差,怕邪恶抄家,就把师父的法像、大法书籍在夜间丢到池塘里,把抄写的大法书籍都烧了。我做了对师父、大法不敬的事,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写的“保证”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3/1495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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