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霞
当年,派出所曾来人找我填个表,我不识字,没填,来的人就自己动手给填上了。因当年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虽然不是自己所写,但毕竟已经成文。严正声明:我不承认代我填的内容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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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3/14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