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春
我曾经举报过丈夫炼法轮功,说过对大法不好的话,现已觉醒。特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,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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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3/14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