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树青
我从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九九年7.20以后,恶警到我家拿走我的身份证,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,我说了“我以前炼现在没炼、以后不炼”。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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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5/149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