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旭鹏
我于零六年七月五日,在劳教所向邪恶写过的“保证书、检查”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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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5/1496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