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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胜梅

    因没有好好学法、怕心重,在邪恶压力下,我顺从了邪恶,做出了修炼人绝对不能做的事:1. 在1999年,我向邪恶交了大法书、录音带、vcd和大法图片。2. 2000年2月2日,当地派出所来我家抄家,搜走了录音带、大法书和大法资料,还逼迫我写下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3. 2000年的一天下午,单位头目召集本单位的大法学员开会。在会上他们发给我们每人一张表,要我们签上名,表上的内容是要我们“遵守国家法规法纪、不准去北京上访、不准炼功、不准互相联系”等。当时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在那张表上签了自己的名。4. 2000年的一天,单位的邪党党支部要我退出邪党,还迫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,并在一份空白表格上签名、按手印,我顺从邪恶的要求做了。严正声明:曾经倒向邪恶时“保证”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已经从新开始修炼,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6/1497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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