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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艳兰

    我是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通过修炼,一身疾病不翼而飞,脾气好了很多,家庭也变得温馨和睦,在个人身心升华的同时,家人也跟着受益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,我和同修去外地证实大法。当我身在外地的同时,公安局找到我丈夫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回来后,由于有怕心,还是把“保证书”交了出去。事后,我十分懊悔,痛苦了半年。二零零零年,我因出去散发大法资料被绑架。在看守所,受到自心生魔之人的影响,我说过“不炼”的话。后来在劳教所,由于学法不深、悟性差,加上怕心,我写了所谓的“三书”和“揭批材料”,犯下了大罪。我真是痛心疾首,内心无法原谅自己犯下的过错,我真是愧对师父和大法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、“三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等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6/1497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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