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延丽 在邪恶迫害开始时,家人在邪恶的操控下,曾在派出所、看守所代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所谓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是造就宇宙大穹的根本,是救度宇宙众生的根本大法,岂能不炼,我要一炼到底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