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波
我98年得法。严正声明:我在99年7月20日后,在劳教所写下的“四书”(保证书、悔过书、决心书、揭批材料)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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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