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长青、李玉珍
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向邪恶低头,并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我们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