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伟华
我在邪恶迫害下的所说、所写,以及家属、同事、朋友代签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