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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乐贵

    我是一名石油工人,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短短的一年内,浑身的病痛一扫而光,深深的体会到法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受迫害后,由于自己的怕心,做了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事,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8/1498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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