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秋云
二零零一年在县看守所内得法修炼。当时由于心性有限,认识不清,法理不明,曾向恶警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,现在自己深刻的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,特在此严正声明:作废。坚定正念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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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8/1498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