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华
本人在一九九九年江××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期间,面对高压,在怕心的驱使下,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、决裂书”等违背大法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。今后,紧跟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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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8/1498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