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振凡、李桂兰、卢丽华
在面对邪恶迫害时,曾违心的说过、写的“不学、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8/1498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