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惠洋
99年7.20之后,由于邪恶的迫害,单位就我一个学大法的,单位领导让必须交书,所以,我就把《法轮功(修订本)》交去了。现在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对。今后信师信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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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/1499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