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尚淑兰
二零零二年由于邪恶的迫害,曾把“法轮大法好”的小标语给烧毁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在修炼中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/149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