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云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在邪恶迫害下,由于我不明真相,把请来的大法书、磁带全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努力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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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/149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