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德
二月初,街道社区找到了我的老伴,采用了威胁诱惑等手段,强行在写好的“三书”上代签的字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/149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