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丽影
在邪恶压力下,写过诋毁大法的言词,声明作废。以后真心修炼,弥补过错,请师父谅解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/149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