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覃万桂、李旺秀、张立珍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所写的“检讨”和“保证”,以及对师父、对大法的一切不敬的行为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跟随师父,洗刷污点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3/150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