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洪彦
前不久,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给邪恶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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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3/150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