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香云
2001年邪恶强迫我儿子代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3/150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