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琴、刘秀芬
以前所写的所谓“保证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的走好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,一修到底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3/150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