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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奎凤、郭桂云、刘凤云 我们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进京上访,被警察带到了住京办事处。后来被县政保科送到看守所呆了两个月,在受迫害中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我们正式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1/22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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