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婷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高压下,写了“不修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作废。以后要更加勇猛精進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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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4/15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