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素艳
以前我曾代替本村法轮功学员填写过邪党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真信师父,扎扎实实的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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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4/15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