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彬
在邪恶高压的迫使下,我两次在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学法,挽回造成的损失,永远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4/15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