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在田
九九年,曾经向邪恶妥协,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4/15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