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覃章东
在面对邪恶迫害时,曾违心的说过、写过的“不学、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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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5/150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