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晓秋
七二零以前,我在邪恶的党组织部、政法委、公安武装部所编的材料上签的字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5/150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