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丽
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我被邪恶非法绑架。现声明:在看守所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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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6/1502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