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恩志、吴吉福 2000年3月9日,派出所伙同我单位党政、保卫一行十余人来到我家中,拿出“帮教合同”(“法轮功帮教责任书”)要我们签,我们签了。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我们声明:我们以上配合邪恶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