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固均
因怕心重,我把大法书的封面和师父的法像撕了,犯了大罪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定正念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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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7/1502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