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雪康
在2006年我去劳教所看望母亲时,所开的证明上写的“蒋雪康不炼法轮功”,这不是我本意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修炼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7/1502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