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孔宪甲
99年7.20大法被迫害后,我被迫所签、所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!决裂邪恶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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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7/1502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