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宗良
九九年大法受迫害时,曾向单位做过“不炼的保证”,并且烧毁部份大法资料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7/150292.html